保山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保山,地处云南西部,位于横断山脉滇西纵谷末端,高黎贡山、怒山南延的山系,东西各有澜沧江、怒江天险相卫,地形多样,气候温和,地地肥沃,物产丰富。保山市古称永昌,是著名的“西南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是“西南丝绸之路”在中国境内的最后一段,有着频繁的商贸活动;而在抗战时期,这里又是滇西战役的主战场,著名的“滇缅公路”即由此通过。如果有兴趣于文化考察旅游,可以循着那条蹄窝深深的千年古道去探寻古丝道马帮的足迹;您还可以从那被岁月磨蚀的车辙感受到抗战的惨烈。从秦汉起,这里就居住着哀牢夷诸部族。在这儿你可以领略世世代代生息繁衍在这块土地上的14个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日暮西山之时,有深山村寨的袅袅炊烟引路,你徐徐迈入哀牢山寨,又能感受到另一番韵致。保山气候温和,兼具大陆性气候和海洋性气候的特点。年平均温度15℃,最冷口平均气温8.2℃。最热日平均气温21℃。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降雨充沛,水力资源丰富,自然生态环境优良,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保山具有十分优越而珍贵的旅游资源,其中最独特的,就是利用地热资源开发的“中国生态SPA康乐园”。腾冲拥有“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腾冲地热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和顺侨乡生态村”等顶级旅游品牌。景观:腾冲国家级风景名胜区.